
谈谈文风2005-7-2 9:49:00
三七(老邱)文
先和天雪说一句:我天生不会“讨好”人,我把这看做我性格的两大缺陷之一。所以我也选择了一种不用讨好人的生活方式。至于李方的文章,自然是仁仁智智,不足为异。前天我在一篇贴子里带出“本行”的话头,吴澧问我的本行是什么,我起初说时还想着批评是我的本行,被他一问,方觉得实在也算不上。不过批评一道,前人或戏称为“冒险”,诚是的言;因为风格本身,难有高下之分,就批评者而言,最好在对方的风格之内立论,不好强人所难。
我刚才又看了一遍前面说到的文章,仍觉当得上“恳切”二字。这两个字,我是很看重的。中国旧文,因文害质的多,恳切的少;所以我看文人端正架子写出的文章,总要撇一撇嘴,更喜欢看的是尺牍文字,因为朋友间信函往来,说话随便一些,更能看出作者的心曲。不过后来文人写信,甚至记日记,也常常端上架子,因为要刻成书,传诸后世,——这就没办法了。比如《曲园书札》里有一篇有名的文字,是俞樾写给亡妻的信,真情流露,极有深致,但就这样的文字(一会儿如还有力气,我把它敲在后面),看第二遍时,我还会想,他不会是在“做文章”吧?
做为书面语的白话文,至今尚不完备。有些译文很好,但我想起来两个作者,一个是兰姆,一个是吉本,在原文里,都是文风极好的人,在汉语里有他们的译本,虽然未必传真,但译兰姆,尚能得其精神,译吉本,我却想不出怎样能传达原文的朴素有力,朴素尚可为,有力就难于同时达到了。我刚才说“不完备”,便是觉得精确不够。汉语色彩的丰富是没问题的,但要表达得精确,大是为难。
我这些年极少动笔,除了缺乏表达欲,更重要的原因,是对自己的文字极不满意。眼高者手低,古今同慨。唯一自满的,是于文字的赏鉴一道,不敢让人。但雅不愿执此以向人,特别是熟人之间,所可谈的只有技术性细节。对李方的文章,我也是这么说的;他和我是同门而兼同行,自然明白。文章之事,得失在寸心之间,外人所可置喙的余地很小。又如天雪几次希望我评论她的诗作,但未能如命,因为在我看来,白话诗在诗体上几不能成立,因为韵律太淡了。旧体诗又无法表达现代的情绪。以这样极端的态度,我自然无法评诗。
偶尔读到科学家的论文,有一种发现,常常是两头写得不好看,中间却很好。因为一头一尾,作者在想着“写文章”,所以便会说一些没意思的话;中间忙于讲理,心无旁,写得便好了。上论坛数月,意外的发现,是网络上的文字,急就的多,却往往胜于网下的,大概就是因为心里“做文章”的念头淡一些,写出来的话,虽然真白,却朴素动人。当然网络中也在形成各种文风,有些,如大话西游体,我是不怎么恭维的。至于网下的文章,俗滥的太多了;如果有人问我写文章一事,我总是说,少接触现代人的文字,是第一要务。不是都写得不好,而是写得不好的太多,无从回避。这话极端了一些,其实只是慎于所染的意思。
但并非人人都是文人,便“文人”,也不该因文害质。简单说来,我以为朴素总是没错的,若要再用些心,便可向精确努力。再有余力,可想法写得有趣些。
难得感冒一次,今天在家发烧,晚饭后上来看一眼,便想写些话,但力不能支;睡了一觉,精神大好,得以唠叨一大顿,不知算不算昏话。
附:附:《与亡妻姚夫人》
一别之后,五月有余。惓惓之情,不以生死有殊,想夫人亦同之也。自夫人之亡,吾为作七言绝句一百首,备述夫人艰难辛苦,助吾成家,而我两人情好,亦略见于斯,已刻入《俞楼维篡》,流布人间矣。兹焚寄一本,可收览之。葬地已定于杭州之右台山,葬期已定于十月二十五日,今择于十月九日发引,先一二日在苏寓受吊,即奉夫人灵輭,同至湖上,仍住俞楼。届期躬送山丘,永安窀穸,吾即生圹营于夫人之左,同穴之期,当不远矣。日前,曾梦与夫人同在一处,外面风声猎猎,而居处甚暧,有吾篆书小额,曰“温爱世界”,斯何地也?岂即预示我墓隧中风景乎?苏寓大小平安,勿念。西南隅隙地,已造屋三间,屋外竹帘茅舍,亦楚楚有致,俟落成后,夫人可来,与吾梦中同往观之。
东北话2005-7-2 9:50:00
作者: 三七
辽西某县有个叫叨尔磴的地方。叨尔磴人的口音,便在当地,也被认为特别“侉”的。但他们自己觉得——那一带流传的一个笑话说——“我们叨尔磴人就是‘二’字说不好;要是‘二’字说好了,就是北京话了”。
其实他们说的蛮有道理。要解释这一点,得讲上些枯燥的话:老早的时候,北京和东北人讲的都是幽燕话,金辽元三代,这里和中原多少有些隔离,在女真话、契丹话和蒙古话的影响下,方言相对独立地发展,那时辽东话和大都话的区别,只是前者受女真话影响大些,后者受蒙古话影响大些。河北、山东人第一次大批闯关东发生在元明之际,这一期的东北方言里面,就增加了山东话的成分;而北京在明朝成了都城,外地来做官的,开店铺的,当兵的,打工的,把各自的方言带到北京,特别是山西话,安徽话和南京官话,影响至今还有痕迹,明朝这时的北京话,就和东北话有些不一样了。等到了清朝,几十万旗人进北京,又带来了辽沈话,慢慢和原来的明朝北京话融合,形成了今天的京腔。所以东北话和北京话没法儿不像。在方言学上,它们是亲兄弟。
现在东北话和北京话不一样的地方,有一些是东北话保留着过去的一些读音,比如东北人念“学”为XIAO,就是过去的幽燕音,北京人后来念XUE了,是受南方话的影响,东北人念“荣”为YONG,听着很侉,但也是古音(在音韵学上,“荣”是“喻母字”,本来就是这么念的);有些则是受了满族话的影响,东北人“大舌头”,有些地方没有日母字,念成零声母,又只有“资雌思”没有“知蚩诗”,都是满语影响所赐。至于大连半岛的人把“知蚩诗”念成“基欺希”,那是在说胶东话,不算严格意义上的东北话了。
在音调上,东北话在我这没接受过语音学训练的耳朵听来,弯儿有点复杂,特别是辽宁的一些地方,拐呀拐的,差一点就差挺多。比如在岫岩,“大爷”的“大”字重读时,指父亲的哥哥,这和我们的用法一样,“爷”字重读时,则指爷爷的哥哥:发音上一点点的不同,就差出一辈去。东北话——特别是开原以南的辽沈话——的另一个特点是二声特别多(这一特点大概和冀东话有些关系)。有一回,曹雪芹的爷爷曹寅患了疟疾,别人代他上折子求皇上赐药。康熙的批示上有这么一句话:“(金鸡纳霜)连吃二服,可以出根。”“出根”该是“除根”,皇帝写错字了,这可得起个哄,看来当领导的受写错别字,自古皆然。但为什么会误“出”为“除”呢?一到沈阳就明白了,沈阳话里“出”就是念二声的,康熙的汉话是小时候和汉军旗人学的,学的本就是沈阳话。
可惜电视剧里的康熙说一口广播学院式的标准音,一点也不动听。要是我来拍清宫戏,就让里边的人都操东北大腔,说不定更畅销些。头几年辽宁人演的“小品”戏流行,东北话已为广大关里人所熟悉。有两个招牌词,一个是“埋汰”,一个是“砢磣”。其实“砢磣”是北方的老词儿,元杂剧里就有的,不好算东北特色,而“埋汰”是从满语里来的。东北话语词方面的一大特点,就是有许多满语成分。说个最普通的例子,“挺”好的“挺”,人人都用的,又有谁会注意它是从满语里来的呢?在语法上的满语影响之一,则有谓语后置,关里人说的“你看不看”,东北人会说“你看不”,《红楼梦》里的“将来只怕比这更奇怪的笑话儿还有呢”,都是例子。
字数限制要到了。最后在一个方面(游戏)再举数例:
《红楼梦》里写怡红院的丫头在炕上“抓(chua,三声)子”,这个游戏东北叫“抓嘎拉哈”,我小的时候玩过的。“嘎拉哈”是什么东西?这是满语,指动物腿上的距骨(据说这种游戏和萨满教的某种仪式有关)。读 chua 的“抓”在东北话里也指把散落的东西弄起来,如猪吃食的动作,也可以叫“抓”。我曾听北镇的一位老人家讲,当年张作霖发迹回乡,把银钱往地上一洒,意气风发地叫:“小子们抓吧!”用是就是这个“抓”字。
又如捉迷藏为什么叫“藏猫儿”?原来,“猫”也是满语词,意思是树丛。东北没有那么多房子犄角儿,孩子要藏起来,自然是藏在树丛里。至于有人论证北京话里的“猫腻儿”也是同一来源,我有些存疑,因为《金瓶梅》里出现过“猫儿头”,意思和现今的“猫腻儿”一样,似乎在暗示这个词是从山东那边来的。
还有一种红色的浆果,学名大概是酸浆草,东北孩子取其熟透时,捻弄软了,吸出里边的果肉,使剩一空壳,在嘴里“嘬响儿”,是一个季节的玩具。(但一般只有女孩儿才有这样的耐心,我就不行,只会吃。)东北叫它“红姑娘儿”(“娘”重读,三声),也简称“姑娘儿”。“红姑娘儿”早先北京也有的,清朝的纳兰性德还给它写过诗呢。小说《儿女英雄传》里的瘦和尚捋胳臂挽袖子,要打十三妹个“败火的红姑娘儿模样”,指的不是姑娘小姐之姑娘,而就是这玩艺儿。
齐步走2005-7-2 9:47:00三七(老邱)文
说过扎堆儿,再说走操。
咱们中国人所可以屺立于世界民族之林者,有一样就是走得“齐”。这些年“争奥”,一个原因就是看着鬼子们办的开幕表演生气,那叫什么呀,乱营营的,连北朝鲜都不如。中国人最拿手的是团体操,要抬手都抬九十度,要伸腿都伸七十公分,一点私心也没有,而且在外国人眼里,连长相也都一样。
其实外国人到一起也挺齐的,只是不如中国之齐。其实中国也不仅是走操,要死要活都讲究一个齐字,要站起来一齐站起来,要挨饿一齐挨饿,等到“事业有成”,也一齐胖起来,一齐在胖胳臂底下夹个一样黑的小皮包。……这又扯得远了,还是回到走操的事儿。上周末儿子参加“少儿体操比赛”,幼儿园的老师强迫我去看,这一看可是非常佩服。我这儿子,平时如果我让他抬抬右手,他肯定会抬左脚的,可那天一个滚儿也没打,中规中矩。下来后我便向老师请教,她说,也没什么特别的法子,一站到队伍里,自然就齐了。
想起我最后一次走操,是在某年国庆大典时,大学里组织的仪仗队。我之参加,一是个子高被人挑中,二是想骗点香肠汽水吃一吃,三是据说可以有资格看焰火,——其实还是闲的慌。训练时我爱捣乱,但教官却不把我开除,因为我走得“齐”,其实我也不想走得齐,只是莫名其妙地被哨子影响。——要想走得齐,不用故意,要想走不齐,倒得费点力,这个可真是奇哉怪也的事情,但当时并没有想这里面的道理。教官看几个人的长头发不顺眼,快到预演时,便请我们剪短,我去剃了个光头,非常之亮,教官这回可没办法了,他总不能再给我栽回去。我看他有点想让所有人都剃光头,但涉及面太广,终于没有说出口来。国庆那天,在路上我还琢磨怎么捣一点乱,到了上场的时候,却身不由己,自动地“齐”了起来,岂止自己齐,还小声吆喝,“某某你上来点”,“某某你往右看”,——如鬼附体,好几年里我都不好意思再自称是“个人主义者”。
要想知道全部的道理,还得换一个位置来看。上中学时我常常“喊队”,站在队伍外面,“立场”完全不同,非得什么都“齐”,眼睛才舒服。有个同学耳朵特别大,我看着心里那个别扭啊,真想操把剪子给他修修边儿。要是有谁顺了拐,我能给气得发疯。《二十二条军规》里有个家伙,把仪仗兵用铁丝给串了起来,——只要你站在队伍外面,你就会觉得他有道理。
中国外到建筑,里到礼法什么的,据说讲究“均衡”、“和谐”、“对称”……其实就是一个“齐”字。还有一个口号,叫“看齐”,那是喊给咱们列在队里面的人听的。看不齐的怎么办?上街看看那些灌木去,都给修得整整齐齐,美其名曰“园艺”。——园艺,园艺,园你大爷个头!
人民日记2005-7-2 9:48:00
三七(老邱)文
X年X月X日 我从今天起开始记人民日记。
因为他们说,我是人民了。
X年X月X日 我有仆人了。
在火星国,人民是唯一的剥削阶级。我们有很多仆人。他们十分恭谨,对我们从来不直呼其名,总是叫“群众”,大致相当于地球上的“老爷”、“太大”之类。
X年X月X日
政府宣布土地归人民所有。我用我自己的土地换了全国的土地,并由仆人代管。我觉得我是发财了。
X年X月X日
政府号召人民减膳。我开始每天少喝一碗粥。我的驴子改为两天反刍一次。
X年X月X日
政府宣布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了。所以我的生活水平也提高了。每天少喝两碗粥。驴子三天反刍一次。
X年X月X日
我的驴子因为嗓音宏亮,被征用去喊“人民万岁”。
X年X月X日
我在电视上见到我的代表了。我以前没见过他。也不知道他有这么胖。
X年X月X日
政府宣布人民可以当家。我去问了一下。没有我。很多人去问。也没有他们。
X年X月X日
在街上接受人民记者采访。说话。旁边的人骂我,有个家伙还踢了我一脚。他们人很多。我跑。晚上看电视。有我。但不说“我说”,而是说“多数群众认为”。十二点。邻居砸我的玻璃。
X年X月X日
又在街上遇到采访。买不起玻璃。说得和别人一样。旁边的人赞扬我,有个家伙还亲了我一下。他们人很多。我不跑。晚上看电视。有我。但不说“我说”,而是说“也有少数人认为”。我想他们是弄错了。十二点。邻居修我的玻璃。
X年X月X日
去电视台请求更正。告诉他们我是人民。接待我的仆人顿时显得快活极了。他把我介绍给屋子所有的人。大家都围了上来,有的和我握手,有的笑。其中一个家伙当场笑倒在地,成了个尸首。我有点不安。来了个熟人。以前他是大学里人民创造历史系的教授,不知做了什么坏事,给贬为仆人了。他告诉我,白马非马,所以我不是人民。我不懂。我问他我是谁。
“你别有用心吗?”他问我。
我想了一想。没有。
“那你也就是极个别人而已。”
他继续安慰我说,不要紧,还属于人民内部矛盾。
X年X月X日
算了一夜。又去电视台。请一千个人和我同去。前教授说,我进步了,已经是极少数人了。我做了一下除法。他说得对。
X年X月X日
一万个人和我同去电视台。很高兴。我现在已经是少数人了。
X年X月X日
一百万人和我同去电视台。很高兴。我现在已经是暴徒了。
X年X月X日
和我一起来的人都吓跑了。有的还撞上了坦克,结果出了车祸。很不高兴。我没跑成。
X年X月X日
搬到监狱住。同室的人样子很凶。但他们听说我是暴徒,吓得更厉害。他们让我睡最好的铺,给我打洗脸水。我决定在这儿住下去了。 在我做人民的时候,没人对我这么好过。
人民日记到此结束。
我为什么不喜欢狗2005-7-2 9:48:00三七 (老邱)文
有人把我派作鲁迅一党,我说非也,鲁迅是不喜欢猫的,而我不但喜欢猫,而且只因为狗与猫作对,就把狗恨恨不已。我的不喜欢狗,很多朋友都知道,一同去乡下玩时,常有人叫道,那里有只狗呀!便是想挑拨我去和狗打架。城里的狗都不是好欺负的,因为每条狗都领着一个人,高低惹不起,只好偶尔去饭馆吃顿狗肉,用力地嚼,聊抒快意。狗的样子我也不喜欢,小时候在山里见过一只狼,以为是狗,不知道害怕,现在想来,很是对不起,因为狼的脖子和尾巴明明是粗硬的,而进化为狗之后,都细软起来,以便摇头摆尾,哪里还有一点狼的样子。
尤不喜的是乖而顺之的狗脾气。当然,这种脾气,也是人教给的,而且教学相长,人再重新从狗身上学过来,动不动就“上怀犬马恩”,眼眶还会湿。不知道早先狗是怎么被改造过来的,现在店里卖的狗粮,至少是小康水平,但想当初,“五十者衣帛食肉”,轮到狗头上,恐怕只剩下猪狗不食其余的东西,较之狼在山林里的伙食,远有不如,不过,毕竟是一份安稳饭,头顶上“嗟”的一声,面前就有吃的,在改造好的狗看来,已经是福气。明人陶宗仪的《辍耕录》里面讲,驿站里拉车的狗,口粮有“狗分例”,要是被人克减了,它们就会反啮其主。这样的狗脾气倒挺讨人喜欢,不过我所听到见到的,全是克己奉主的故事,甚至有自愿饿死,以成狗节的。所以陶宗仪多半是在瞎编,别的不说,居然要“辍耕”,可见就不是什么良民。
现代人满耳是汽车喇叭声,所以做起诗来,不再说什么“无使尨也吠”,而是慨叹闻不到鸡犬之声了。但我对狗叫有两种意见,第一是一犬吠形,百犬吠声,自己明明长着一双狗眼,却不用,偏偏听别狗的。我有几次夜间进到乡村,一点坏事也没做,村里的人也没说什么,忽然之间,就有上百只狗在黑暗里大叫不已。其实它们也只是瞎叫叫而已,互为声援,以壮声色,并不知道在叫什么。蜀犬吠日,粤犬吠雪,总还有点由头,像这样不明不白地以天下为狗任,实在是只有“狗脚朕”们才喜欢听。我并不是反对狗叫,狗不叫,性乃迁;但西谚云:“无论大狗小狗,都应该有自己的吠声。”
第二种意见是狗只讲恩属,不论是非,所谓桀犬吠尧是也。最坏的人,也可以有最好的狗,因为这“最好”者,标准只在于“吠非其主”。人有人道,狗有狗德,人被别人的狗咬死了,人们并不觉得那狗有什么不是。这虽然是犬监主义,未始也不是更多的人的立场。据说最好的狗,对主人最柔媚,永远夹着尾巴做狗,对不是主子的人毫无情面,不管高矮胖瘦,黑白妍蚩,一概作势欲啮。假如这世上只有一个人,那还好办,但并不是这样,而且养狗的人也很多,走在这些人之间,犬牙交错,我们实在不知道是该怕人,还是怕狗。
喜欢狗的形貌,不妨算是人情之常,我不敢非议;喜欢狗德,在我看来,就有点不正常。在中国,“狗”是骂人的话,可见爱狗的人,对狗也是看不起的,至于赫胥黎声称愿意做达尔文的斗犬,齐白石有一方印上刻着“青藤门下走狗”,不过是比方而已。而我们爱猫的人就不是这样,以“猫”字加于人,我并不觉得可恼,但也并不宣称要做猫。爱狗的人经常对我宣讲狗的种种用途,狗宝狗皮,引车救人之类,我同意,不过谁要是说这些事只有狗才能办,那我是说什么也不信。
临难狗免的事是没有的,倒霉的总先是狗;犬吠云中我也没听到过,呜咽一声地死掉,倒是见过几次。所以若说“恨”狗,是不确的,其实只是“怒目主义”,憎厌而已。至于吃狗肉,因为它们毕竟是狗,不是人,人肉我是不吃的。而狗咬人,据说已经不是新闻了。
看那些人2005-7-2 9:45:00
三七(老邱)文
看那些人(摘自《训子记》的第八天)
这一天,我带着儿子来到一个喧嚣的广场,那里,一些人正在破坏和叫骂。我对儿子说:
今天我带你到这里来,是要你知道当人的本性迷失时,会变得多么可悲。记住你今天看到的事情,永远引以为诫,在任何时候,不管有多少貌似成理的理由,都不能放任自己于这种可耻的处境中。今天不是来教给你警惕罪恶的,因为你面前的人还不配拥有“罪恶”这个可怕的名字,只不过是卑琐和龌龊。我已经教导你免于各种重罪,今天我要告诫你,面前的行为也是你当避免的;在你长大以后,可能有更多的危险来自类似的堕落。及时清理你的心灵,不要使莠草横生,就像你今天看到的一些例子那样。
向那里看,看那些人,他们的脸上带着轻浮的快乐表情,哪怕是灾难和亲人的丧亡,都无法把他们从这种下贱的娱乐中救赎出来。在他们允许自己无耻时,他们放弃了人性中最珍贵的部分,而任由那最低贱的部分主宰他们。他们的灵魂在泥淖中打滚,丝毫意识不到自己状况的可悲。理智本来是我们最可贵的灯盏,在他们那里却被搁在一边发霉。他们宁可在黑暗里行走;剩余的一点机智,又只够使他们变得更加无聊。在他们狭隘的心里,只能看到这个世界很少的方面,而对所有超过其理解能力的事物,一概报以嫉妒和无知的轻蔑。
再看那一些咒骂着的人。在没有提升自己灵魂的希望时,他们唯一的愿望就是看到别人也都像他们一样堕落。他们不惜侮辱自己,以期待自己的肮脏也能传染给别人。龌龊的语言是他们唯一的武器,因为他们发现比他们好的人不屑于步入他们自己所沉陷的泥淖,便觉得卑鄙反而成了保护;而且除了这种手段,他们再也没有别的办法来吸引人的注意。不要脸红,我的儿子,除非你是在为你拥有这种同类而耻辱;他们那些下流的话语毫无意义,只是把自己的卑微展示给人看。
再看那些轻躁狂暴的人,如果我告诉你,他们以为自己昏乱的举止是勇气的证明,你会觉得吃惊吗?当没有看到危险时,他们用狂暴掩饰自己的怯懦;当危险发生时,他们会掩着脸逃跑。这是一些平庸的懦夫,即使他们有反省的能力,也绝对没有勇气像自己的心里看。像这样的人,只有在安全时才是勇敢的,只有在免费时才是慷慨的,只有在浅薄时才是动情的,只有在愚蠢时才是真诚的。仇恨盘踞在深处,像虫儿一样蛀得他们的心灵枝叶凋残。每一种狭隘的情感都立即征服他们不设访的内心,每一种盲目的情绪一旦发生,都会立即成为他们的主宰。
我要你看到,一颗没有教养的灵魂,是会多么轻易地放纵自己于各种龌龊的想法。他们中一些幸运的人,将来会有机会看到自己曾是多么卑下;另一些人的心灵,将永远沉沦在泥淖里,永远没有可能摆脱卑贱的悲惨,永远没有希望领会高尚的乐趣。看这些自我放逐的人!人类在类似的各种地方第二次堕落。我要你记住今天所看到的景象,希望你面前的场景能让你颤抖,并反省你的内心,意识到你的危险。不要憎恶他们,我要你为他们悲伤,他们不是罪人,他们不过是被美德抛弃的不幸的人,不知道自己本来有机会做更好的人,不知道世界上本来有更好的事物。我曾拉着你的手穿过罪恶的展厅,也曾带着你欣赏各种美丽的事物,今天我要你知道,在人性的两极中间,还有各种广大而充满迷雾的地带,将来你一个人穿越这些地带时,我希望这一次的记忆,能有助于你发现道路在哪里和不在哪里。
《骂字》2005-7-2 9:46:00 三七 (老邱)文
我不会写字,只偶尔看一看。彝器文字的好处,我是看不出来的;人们说金文“古拙”,这是挺可笑的说法,对原始艺术类似的评论,都是犯了“时代错误”,拿今人的感觉,去套在古人身上,以至看不清粗陋和自然的分别。早期的字,美感是有的,而且因为尚在童蒙状态,每一笔都需要创造,但这并不意味着每一次创造都是成功的。我们看写经体,再看看钟繇的字,有时会迷惑,但细细想来,写经体虽然生动,终究还是不如钟繇写得好,道理便是这样。而赵孟?的小字,有几帖是从钟繇学来的,则又不如写经体,因为死气活样的。其实“书法”到了唐朝,末世的气象已渐渐萌出来了,但唐人可施展的余地尚大,性子又较后人随便些,所以尚能支持不堕。中间颜真卿的字,后人仿效的很多,因为有特点的东西最容易摹仿。但若忘掉后面的事,单看他的字,虽然浅显,还是随意而别致的。我怀疑他手部的生理有一点特殊,所以才会那么写,但没证据支持,只是瞎猜。在唐朝,写字还没有像后来那样只是在写文人的招牌,所以生机尚存;但那种趋势,从晚唐渐渐明朗,书法一道,便趋末途。
在名帖里,《韭花帖》是最后令我眼睛一亮的。虽然它也是出入老颜,但懒洋洋的,不那么着意,颇有生动之致。不过如果我们先看了一肚子宋字,再来看《韭花帖》,味道便要打个折扣,这种“逆影响”在欣赏中很常见。这是后人的罪过,没有创造力的人,却另有奇怪的本事,使前人也受他们的牵连,好像被他们“俗化”了一样。宋人便是这样的人。在各朝各代中,我最厌恶宋字,这是一种“文人字”,螺蛳壳里做道场,又全是一副精神。这也许怪不得他们本人,生不逢时,便英雄也只好徒唤奈何。宋人的字,单看一个尚漂亮,看全篇就雷同得厌人,看一篇尚可,看一个人的字,就令人气闷,看一个人的字尚可,看整个宋代的字,能把人烦死。什么苏黄米蔡,那种漂亮,是涂脂沫粉后的,如果洗去铅华,剩下是便是一副俗骨。若说才能,宋人当在唐人之上,但没出现高到足以打破篱笼的人,只好在细节上做些文章。这种文章做到极致,便是赵孟?。他的字好到完美,却是完美的尸体,略无生气。
在缺乏创造力的时代,会出现各种创造的理论。什么歌诀、书论,穷斯滥矣。有些老实一点的,便作些经验之谈,学此不学彼,先学后学之类;捣鬼一点的,便发言玄远,云山雾罩,意在掩饰其苍白。书论一盛,书道沦亡更快了。有明一代人,胸无大志,写字也是如此;但好在并不高自标举,所以常常可亲,一些小字颇有闲逸之志。清朝“愤青”很多,因为双重地受到压抑。但传统对人的压迫,不仅在于要你随着它来,还在于要你反抗,逆其道而行之,结果还是和它发生关联,假若传统是有生命的东西,这时它该冷笑了。笔笔要写在前人写过的地方,和笔笔要写在前人没写过的地方,这两种动机,都产生出同样一种东西的牺牲品。八怪之类,都沉重得很;清人写怪字的很多,但自郐以下,更无足论。而且后来这“怪”也成了风尚,越是俗人,越琢磨写得不俗,但没意思的人,又怎么写出有意思的字来呢?
这是从艺术上立论。从实用的角度说,字写得好坏,无关大旨,现在我们用电脑,更是都“写得”一般好或一般坏。即使从艺术的观点来看,也并不是如果不能写得最好,便不要写。有时我想,如果写得不好,最好不要挂在墙上,帖在门上,但其实这也未必,这世界毕竟还是花样多些好。
不过今人的字,——仍按前面的口吻来说——是越发地没法儿看了。创造力不够的人,如果有自知之明,至少能把他会做的事做得很好。我们看沈尹默的字,虽然不那么叫人佩服,却老实得很,叫人感动。然而创造力不够的人,如果非要大创造,却只能产出怪胎,——怪胎还是好的,更多的是故作高态,奇服异行,骨子里却腐臭不可当。现在书界横行的多是后一种人,我们偶尔翻看一下书法类的杂志,或看几次展览,便会认识许多这样的“书法家”。揪着头发要上天,往往上天的是头发,秃子却留在地面上;其实更多的人,也并不真想上天,只不过是做出要上天的样子,希望骗别人用仰视的角度来看他而已。这类的书体,不但还不及馆阁体,在我看来,较之踉踉跄跄的“老干部体”,尚有不如。
据说,现在是书风最盛的年代。有个怪词儿,叫“写书法”,虽然只是没知识的人才会这么说,也可见出“书法”一道的堕落。我认识几位“书法家”,其中较有趣的一位,会在打扑克时做弊;但即使是他,一到写字时,正襟而危坐,像是在“干事业”,——虽然心里也在想着如何做弊。在我看来,只要存着“写书法”的心,这字就无论如何写不好了。我们看前人的墨宝,尺牍里有许多上品,但更多的时候,文人连写信,也存着“写书法”的坏心眼儿,便连信也写不好看了,从文章到字都如此。王羲之的短笺,比他别的字好看,王献之手上的功夫更深一些,但他多少有一点“写书法”的心,写出来就无论如何赶不上乃父,虽然他自己不服气。现在的人,笔还没拿起来,先下决心要写一幅“书法”,这是挺可笑的。
我挺喜欢鲁迅的字。他以实用的态度写字,写出来的字很平静,因为性格有趣,又有摇曳多姿的地方,——当然得细看才看得出来。他偶尔也会给别人写中堂扇面之类,就不如他的信和文章草稿了。鲁迅是做梦也没想作过“书法家”的,所以才好,很好。如果要我来“培养书法家”,我只教他写写米字格,熟悉用笔,学点楷法和行法,然后该干什么干什么去。前人的帖子,都藏起来,一个也不使他见到。剩下的事,就看他自己的造化了。
人堆2005-7-2 9:46:00
三七
最小的人堆是两个人。哪怕只有两个人在一起,每个人的行事都和单独的时候不太一样。 都想琢磨别人的意思,又想让人知道自己的意思,又提防着自己的意思给对方琢磨尽了。要是三个人,那就加倍地复杂。中国人特别聪明,所以也特别复杂,所以会总结出“二人不看井”、“三人不出门”那样可怕的话来。四个人呢,五个人呢……大家可以自己去算。不过不用怕最后会算得头晕,因为人堆儿一旦大了,反而简单起来。这叫什么变到什么变,我也不知道,反正就是这么回事儿。
古往今来的人堆我不讲,只讲我经历过的。最大的人堆,我是在广场上见到的,总有好几十万人吧。我是一个极难狂热起来的人,可到了那么大的堆里,想不狂热都不行,顶多是比四周的人温度低一点。一到广场,脑袋立刻就晕了,连吸进的浊气都像是纯氧,又像是从打气筒里出来的,让我一下子膨胀起来,扶摇直上,在我的感觉里,一伸手,就算够不着海淀,也能把西直门给推开。我估计那几十万人也和我一样,而且多数比我胀得还利害,广场是怎么容得下我们的,这对我到现在也是个谜。我来的时候还是一个明白人,一到广场,把来时的想法忘得一干二净,事实上,在这么大的人堆里,谁还有什么“想法”呢?你只要跟着大伙儿动就行了,至于大伙儿跟着谁,那是一个没人考虑的问题。——不是吗?扎堆的好处就是什么也不用想。
在这么大的人堆里,我立即变成了我所不认识的另一个家伙。平时我是个细声细气的和平主义者,现在我杀气腾腾,像印第安战士一样嚎叫,还想找块石头把天上的直升飞机给打下来(当时我真觉得我如果找到趁手的石头,就能把它给揍下来,可那广场给扫得太他妈干净了)。平时我是个诚实谨慎的人,刚到广场还不到三分钟,我就说了十七八句大话,里边至少有一半即使那个伯爵听见也得脸红。平时我见谁烦谁,谁见我谁烦,现在我和每个人拥抱,问候,交换疯狂的手势和表情。平时我是个胆小鬼,现在我一心想找个人把他杀了。
让一个去给你搬块石头,比你自己去搬难多了;让三个人去做,你得跪下求他们不可;让十个人给你做,我就没听出有谁成功过。……现在我告诉你,让一万个人做点事,是最容易不过的了,只要一句话就行。要是有一百万人,你连话也不用说,使个眼色,他们嗡地就冲过去了。戒严那天晚上,我对从张家口来的一堆人说,你们带个头,咱们把广场这一大摊儿给缩紧点吧,平时我说过那么多有用的话,根本就没一个人听,现在我不过是说着玩儿,好几万人都“缩”了起来,谁也不知道是哪儿来的指令,反正跟着做就是了。一个家伙在东边叫喊,听见听不见的都轰地向那边跑,其实他只是找他的老婆。另一个家伙在话筒附近打了个喷嚏,大伙都屏息静气,等待他的下文。
平常的时候,每个人都觉得自己聪明,别人傻;现在,所有人都觉得别人聪明,自己傻,什么都听别人的,别人也听别人的,最后听一个人的,只要那个人能让自己的话被众人听见,他说什么,下边都万众一心。有一个工人爬到电线杆上,上万人都盯着他,希望他说点什么,也许他嘟囔过“操你妈的电阻”,也许他什么也没说,反正后来大家都挺失望,那时他如果知道自己是在最高点,他可能会说点改变历史的话。
只要人堆足够大,人人都胆气粗豪。怕什么?有那么多人呢。打过仗的人跟我解释冲锋者的勇气,说“你不打死他他就打死你”,现在我知道他在胡说,在这么大的堆儿里,谁还知道害怕呢?就算打死谁,那也是旁边那位。而且那时脑子根本不会考虑这种事情,因为根本就没脑子。每个人都觉得安全和正确,因为他觉得这么多人,总不会都傻吧?大家都这么想,谁也不会去想要傻都傻的可能。每个人都感觉到自己的重要性,因为他是链条上的一环,而且确实是,当万众一心地往前冲时,有一个人掉过头来,恐慌会立即漫延,转眼之间,大家都跟着向后跑,立刻散摊子了。
——这才算什么呀?在集体主义达到极至的年代,全中国都差不多成了一个人堆儿。后来不也这么“嗡”地一声散了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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