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半部《论语》够干啥?  

半部《论语》够干啥?2005-7-2 9:51:00三七( 老邱)文

  一

  三十年前,有朋安东尼奥尼自意大利来,要拍关于中国的纪录片,却辜负了主人的厚望,把南京长江大桥下晾晒的旧衣摄在电影里,拿到外国去放。国人震怒,六七亿人鸣鼓而攻之。
  这就叫看到了不该看的东西。那个时代不像现在这么开放,反正不患人之不己知,而且人不知而不愠,很有君子之风;然而许多事情,自己人看无所谓,给不懂得“见不贤而思内省”的外人看见了,我们还是要大愠特愠的。这就叫内外有别。
  内有也别。当时许多出版物,都注明“内部发行”,“供某级以上参阅”,小礼堂放的电影,和东风电影院绝不一样。直到八十年代,印出《金瓶梅》来,还只有教授和“厅级以上”才有资格买。这则叫“中人以下不可以语上也”。

  于是我只好在家里看《渴望》了。不看《渴望》,你就不懂得孔子的另一句话:“其为人也孝弟,而好犯上者,鲜矣。”

  二

  孔子说过一句广受批评的话:“民可使由之,不可使知之。”他确实说错了。
  不但要知,而且还要学而不厌,白天政治学习,傍晚听广播,晚上看电影,学而时习之,不亦悦乎。人人被寓教于乐,或做出被寓教于乐的样子,“乐而后笑”,所以我们看那时的摄影作品,人人都是笑逐颜开的。
  还要发言。孔子说:“不知言,无以知人也。”所以不发言权是要不得的,“视其所以,观其所由,察其所安,人焉廋哉?”
  于是我又只好在家里看《戏说乾隆》了,看得三月不知肉味。
  错了错了,《戏说乾隆》是今天的电视剧。过去,我看的是别的,而且是在电影院里看的。

  三

  时代真的进步了,生存有权了,言论也自由了。虽然只有二三十年,恍如隔世。我年纪不算大,最近却有些爱叨叨旧事,这可真像是老之将至了。圣人说过:“成事不说,遂事不谏,既往不咎。”听说现在有些人已经在筹备,一旦道之不行,就要乘桴浮于海,其实是用不着的。
  要知道时代的进步,随便翻开一份报纸就行。批评的文字多了起来,比如我现在面前的这个标题:“某某乡农民不堪重负,外出打工无人种田。”这样的标题,在过去是不可想象的。
  不过,这些农民也许没读过《论语》。那里面明明告诫着:“耕也,馁也其中矣。”
  君子恶居下而讪上者,何况,天下有道,庶人不议呢!但“贫而无怨难”,这也是孔子的话。
  非礼勿听。于是我又只好在家里看《夕阳红》了,虽然我还远没到那个年纪。

  四

  现在仍有人怀念过去。过去中国人为两种情绪所笼罩,一种是愤怒,对外人的,一种是自豪,对自己的。“发愤忘食,乐以忘忧”,不耻恶衣恶食,“饭疏食饮水,曲肱而枕之,乐亦在其中矣。”真是葛天氏之民啊,虽然住得挤一点,但君子居之,何陋之有?
  然而毕竟小人喻于利。中国的变化,“起予者商也”。老百姓有了钱,父母在也远游了,八佾也舞于庭了,报纸已经在说要富而无骄了。所以复古家经常叹气。
  我也叹气,而且近来偶尔还叹到报纸上,有违“危行逊言”的教训。果然还收到一封读者的信,一边骂,一边尊我为“先生”。“有酒食,先生馔”,不过他似乎又没有要请我吃饭的意思。
  何况后生可畏,先生是不可畏的。所以我又只好在家里看《论语》了,不然,获罪于天,无所祷也。

  “子曰:丘之祷久矣”

标签:三七 | 浏览数(2512) | 评论数(0) | 2005-11-21
半边秀才  

半边秀才2005-7-2 9:51:00 三七(老邱)文

  教官昨天讲到“郴州”,对我们外地人,这个“郴”字不好念,念“彬州”的当不在少。地名常有许多怪字、古音,让人为难。有些读音,或可不从,也不算错,比如河北的“获鹿”,当念“怀鹿”,不到当地,谁又知道呢?

  真正的白字不是这些字,而是"善述"之类(据说,能把"阐述"念对的人,至多能做到处长。不过这是另话了)。学问再大的人也会念念白字。唯一不会念白字的人是不识字的人。我们到乡下去,听农民扯闲篇,字正腔圆,而一涉国事,学起官腔,白字便跳出来,――这自然不是他们念错了,是教他们用广播里那套辞令说话的人始作其俑。教者就是我们这班人,好歹识得几箩筐的字,平时翻书看报,遇到绊嘴石,便依了"秀才识字念半边儿"的古法,喉头咕噜一声,念混过去,反正不用诵出声来,肚子里的蛔虫也听不见。只和人讲话时,为了表明自己读过书,要甩几句书里的话,就不免念些白字。从前更兴聚在一起念报纸或大会决议一类,大家各执一本在手,遇是难念的字,底下的人难免暗叫一声"惭愧",如果听到念文的人抄起半边儿大胆发音,又以为自己原来念得不错,胆气一壮,永远不觉其非了。这样口耳传讹,人人都染上了白字。

  我今天是为念白字辩护,这些话便不多提了,只讲些“念白字不无道理”之类。有个老笑话,说有人开讲,头一句便道“《水许》里有个黑旋风季达,手持两把大爷”。这一位眼神确乎差些,但水浒读如水许,也不是没有道理可讲。上古虎许同声同部,便有差别也极细微,语音流变至今,方言中犹有痕迹,河南和广西各有一个地方叫“浒湾”,前者读如"“虎湾”,后者读如“许湾”。

  语言界有个术语,叫做“习非成是”。一个字,大家都念错了,而且几十、几百年都是这样,这“错”的便成了对的,谁再坚持循古,那就是抱残守缺。采矿的“矿”,还有谁念“拱”呢?又如“粗糙”,现在不少人依着半边儿念“粗造”,固然不对,而它今天的正音“操(平声)”,其实也是“白音”。这个字本该读“操”的去声,只是听起来实在不雅,渐渐改成今读。顺带另一个不常用的“慥”,直到五十年代,还是缙绅先生难言之,六十年代以后的字典,也读如“造”了,――语言家道德家一齐点头。还有一个“癌”字,字是现代苍颉的发明,今音是北京的土腔,本是念“炎”的,可这样一来,医生通知我们患了肝炎,非得再加上一句:“别怕,是双火的炎。”――有的人可能已经来不及听见这注解了。(台湾的“国语辞典”至今注音好像还是“炎”。)

  古音和今音不同,但诸如鲸鱼不读“擎鱼”,庐山不念“驴山”之类,一看可知是半边秀才们的功劳。我们该感谢他们早早地约定成俗,我们乐得和光同尘,免得出乖露丑。而谁又能保证,今人嘴里的误读,不会成为将来的正音呢?起码,1979年版的《新华字典》,就收了许多当代的俗读,如曝读如暴,荨读如寻,券读为卷,塑读所的去声,歼读为千,酵读如孝之类。

  话说回来,酵读如孝,我有些不能接受。因为酵的右半边不是孝,而是教的左半,念交,只是在书体入楷后,才变得和孝字相像的。做半边秀才无妨,还是要把半边儿看清才好。――不过,这说法也许有点可笑,对我们半边秀才好像不该这么苛求。想当年,连朱熹这位大贤,在南宋算头等识字的人,把理学发挥到兴起时,也抛开《说文》,说什么“文孝谓之孝”,做了一回尺二秀才。(另外,教的右边也不是文,而是攴,“扑作教刑”的扑的本字。教自然也不是“文孝”,而是用家法打孩子。)

  总之,我觉得对白字应该宽容一些。谁让我们汉语不是表音文字呢?特别是多上了几年学的人,或者像我这种学中国话出身的人,屁股下面的椅子已经不如过去之稳,一听白字,喜出望外,立即跳起来痛加纠正,实在有些可笑。须知白字人人皆念,多少各有不同而已。

   本该收笔,又想来一个“如火如荼”的“荼”字,好像出了名的难念,还被编进过相声。其实,“荼”是“茶”的古字,如《尔雅》里面说“早采为荼,晚采为茗”,这样的例子很多。好像陆羽作《茶经》,才正式开始用“茶”字,他说众人称“茶”者,因为字形像荼,音又像作茶讲的“??”字。这两个字本就双声叠韵,长得又这么像,读错了实不该受到责怪。但不厚道的人尽多,晚清张之洞作两湖总督时,就曾拿它刁难一位候补知府,让他来念“鍚荼壸”这三个字。那一位是监生出身,《诗经》念得不熟,《文选》八成又看的是麻沙版,每个字少看了一横,老老实实地念成“锡茶壶”。张之洞好不欢喜,将他发回原籍,“着读书五年,再来听鼓”。

标签:三七 | 浏览数(2890) | 评论数(0) | 2005-11-21
把人集合起来  

把人集合起来2005-7-2 9:52:00 三七(老邱)文


  我对两种事缺乏耐心,一是不可理喻的愚蠢,二是不可思议的怯懦。前几天和妻子在一起看一部好莱坞电影,电影很一般,没有更多可说的,只是里面有一个情节,一百多个好人被几个坏人赶去一个地方杀死,那些人知道等着他们的是什么,但都沉默地走着,似乎是在去开会。有一个戴头巾的老人,当身边的一个少年露出一点反抗的意图时,立即拦住他,用胳臂把少年保护起来,保护他去赴死。这些人的视死如归让我觉得不可思议,让我愤懑。那好像是他们知道上帝或男主角要来救他们,而其实他们并不知道。当然这是在电影里,但我们看电影,总得调动想像力,假装那是真实的,不然电影就看不下去;而且这些人的反应,我后面要说,确实也和现实中的一样。男主角拼命地往现场赶,在另一些镜头中,那些就要被杀死的人们仍旧不急不躁。在一些特写镜头里我看到他们的眼光,里面全是些个愤怒和谴责,这更让我愤懑,因为眼光杀不死人,没有一个坏人能让这种眼光瞪得后退,而这些人把自己的不满都表达在眼光里,手脚却一动不动。再后来男主角现身,把我给气坏了,因为我此时恨不得这些人全给干掉才好。我嘴里早就开始骂骂咧咧,我的妻子也失去了耐心,当然是对我的耐心,便用她的办法制止了我。在这里电影和真实发生的事情显示出不同的效果来,因为如果这些事是真的,我想我无论如何也不至于盼着他们给人杀死,不管他们有多怯懦,我又有多愤懑。但在看电影的时候,我真的很生他们的气。男主角的出现,引发了混乱,人们开始骚动,继而打斗起来。那个老人,变得十分勇敢,而且为了挡住一颗射向女主角的子弹,丢掉了性命。他的死让我略觉快意,为此我额外领受了一些来自妻子的责备。

  类似的故事,在真实的世界里,常常发生。近年爱国的中国人爱挂在嘴边的一件事,是说几个日本兵可以赶得一个几百人的村子鸡飞狗跳,甚至可以把村民们集合起来枪毙。论者从这种事里得出了一些有关民族性的结论,那些结论或者深刻得超出我的理解能力,或者浮浅得超出我的理解能力。在我看来,这种事和民族性没什么关系,如果非得和什么性有关的话,那也只和人性有关。我相信,换了中国兵到了日本村庄,也一样可以做到这一点,一样可以吆吆喝喝地如入无人之境,而那些数量上占上风的人,只会射出"愤怒的目光",或者牢记什么仇什么的,如果还能活着记得的话。说到这里要插一句话:读者幸勿误会,以为我主张要去日本的村庄里杀人放火。熟悉我的朋友都知道,我是反战的人,绝不会有类似的主张。

  在今天的山西省高平县西北,有一个地方过去叫“长平”。公元前260年,秦赵两国在这里大战。秦将是白起,赵将是纸上谈兵的赵括。结果赵军大败,四十万人投降。白起对这些降卒心存疑忌,便把他们尽皆“坑杀”,只留了两百四十个小孩子回赵国代他宣扬。以前我读到这段历史,总是难以想像白起是怎么做到的。白起在此之前,曾沉杀赵卒两万人,可能有了一些经验,但我仍然觉得不可思议。现在我多少明白了一些,甚至认为白起坑杀四十万军人,可能比沉杀两万人还容易一些,如果他杀死两百个人,说不定还要麻烦一些,而如果要杀死一个人,肯定得费些手脚,才能做到。

  我的一个熟人,曾经给我讲过她的一段经历。某一年她参加了一个去延安的旅游团,转到一个地方(当然不是在延安,而是在另一个地方),遇到了“劫匪”。所谓劫匪,就是两个半大小子,舞着小刀子,来向他们收钱。这是件大胆得有点奇怪的事,因为这群人共有三十多人,都是成年人;有力气到那处偏僻的地方去玩,健康也不会坏,而其中一位,在先被众人推举为“团长”的,只肚子上脂肪的厚度,就超过那小刀子的长度好几倍。但这位团长在讨价还价不成后,便不吭气了。三十多人乖乖地如数交钱,轮到我这位熟人时,一个小土匪看上了她挂在胸前的一个玩意儿,一个小动物的石像。那本来不值什么钱的,但小家伙喜欢上了,非要不可,而它对我这位熟人有着不同寻常的纪念意义,所以她不肯给。这时她的同伴都来劝她,或者在后面风言风语,认为她这样做,会给大家招祸的。小土匪讨不来,便动手来抢,争夺中把她的衣服撕了个大口子。我这个熟人恼羞成怒,“丧失理智”(这是我的评语,因为在这之前她和她的同伴都觉得自己是理智的),用皮包用力砸了一下对方的头。她的皮包里有几本书,很重,一下子把那个小匪徒打倒了,使他躺在地上哼哼。另一个小匪徒见状,一溜烟地跑得不见踪影;我的熟人说,如果他不跑,而是上来打她,多半没人帮他的忙。他一跑,旅游团忽然爆发出很大的愤怒,几十个人一起扑向睡在地上那个孩子,几乎把他打死。--我觉得这个故事挺典型,从先前的集体性怯懦,到后来的集体性狂暴,古往今来,大事小事,不知演出了多少遍。从群羊到暴民本只有那么一点距离,而暴民总是向无力反抗的人去显示自己的豪勇,以掩饰其怯懦,所以那个小孩子没有被这些人打死,真是很幸运。

  并不只是生死关头,或动手动脚的事,才需要勇气。不过我不举更多的例子了。在前一个例子中,那两个小匪徒,居然对人性有如此深的了解,可以比得上大将白起。以他们的能力,要抢劫一两个人是很难的,一定要找一大堆人,才好下手,如果对方不是三十多人,而是三百多人,那就更妙,因为三百多人,较之三十多人,彼此间的张望,提防,算计,等待和幻想,一定也多上十倍。当然最好还是做大人物,有机会把更多的人集合起来,几百万,几千万,或者几亿人,那么无论他要对这些人做什么,都更好办了。

标签:三七 | 浏览数(2231) | 评论数(0) | 2005-11-21
谈谈文风  

谈谈文风2005-7-2 9:49:00

三七(老邱)文


   先和天雪说一句:我天生不会“讨好”人,我把这看做我性格的两大缺陷之一。所以我也选择了一种不用讨好人的生活方式。至于李方的文章,自然是仁仁智智,不足为异。前天我在一篇贴子里带出“本行”的话头,吴澧问我的本行是什么,我起初说时还想着批评是我的本行,被他一问,方觉得实在也算不上。不过批评一道,前人或戏称为“冒险”,诚是的言;因为风格本身,难有高下之分,就批评者而言,最好在对方的风格之内立论,不好强人所难。

   我刚才又看了一遍前面说到的文章,仍觉当得上“恳切”二字。这两个字,我是很看重的。中国旧文,因文害质的多,恳切的少;所以我看文人端正架子写出的文章,总要撇一撇嘴,更喜欢看的是尺牍文字,因为朋友间信函往来,说话随便一些,更能看出作者的心曲。不过后来文人写信,甚至记日记,也常常端上架子,因为要刻成书,传诸后世,——这就没办法了。比如《曲园书札》里有一篇有名的文字,是俞樾写给亡妻的信,真情流露,极有深致,但就这样的文字(一会儿如还有力气,我把它敲在后面),看第二遍时,我还会想,他不会是在“做文章”吧?

   做为书面语的白话文,至今尚不完备。有些译文很好,但我想起来两个作者,一个是兰姆,一个是吉本,在原文里,都是文风极好的人,在汉语里有他们的译本,虽然未必传真,但译兰姆,尚能得其精神,译吉本,我却想不出怎样能传达原文的朴素有力,朴素尚可为,有力就难于同时达到了。我刚才说“不完备”,便是觉得精确不够。汉语色彩的丰富是没问题的,但要表达得精确,大是为难。

   我这些年极少动笔,除了缺乏表达欲,更重要的原因,是对自己的文字极不满意。眼高者手低,古今同慨。唯一自满的,是于文字的赏鉴一道,不敢让人。但雅不愿执此以向人,特别是熟人之间,所可谈的只有技术性细节。对李方的文章,我也是这么说的;他和我是同门而兼同行,自然明白。文章之事,得失在寸心之间,外人所可置喙的余地很小。又如天雪几次希望我评论她的诗作,但未能如命,因为在我看来,白话诗在诗体上几不能成立,因为韵律太淡了。旧体诗又无法表达现代的情绪。以这样极端的态度,我自然无法评诗。

   偶尔读到科学家的论文,有一种发现,常常是两头写得不好看,中间却很好。因为一头一尾,作者在想着“写文章”,所以便会说一些没意思的话;中间忙于讲理,心无旁,写得便好了。上论坛数月,意外的发现,是网络上的文字,急就的多,却往往胜于网下的,大概就是因为心里“做文章”的念头淡一些,写出来的话,虽然真白,却朴素动人。当然网络中也在形成各种文风,有些,如大话西游体,我是不怎么恭维的。至于网下的文章,俗滥的太多了;如果有人问我写文章一事,我总是说,少接触现代人的文字,是第一要务。不是都写得不好,而是写得不好的太多,无从回避。这话极端了一些,其实只是慎于所染的意思。

   但并非人人都是文人,便“文人”,也不该因文害质。简单说来,我以为朴素总是没错的,若要再用些心,便可向精确努力。再有余力,可想法写得有趣些。

   难得感冒一次,今天在家发烧,晚饭后上来看一眼,便想写些话,但力不能支;睡了一觉,精神大好,得以唠叨一大顿,不知算不算昏话。


附:附:《与亡妻姚夫人》

   一别之后,五月有余。惓惓之情,不以生死有殊,想夫人亦同之也。自夫人之亡,吾为作七言绝句一百首,备述夫人艰难辛苦,助吾成家,而我两人情好,亦略见于斯,已刻入《俞楼维篡》,流布人间矣。兹焚寄一本,可收览之。葬地已定于杭州之右台山,葬期已定于十月二十五日,今择于十月九日发引,先一二日在苏寓受吊,即奉夫人灵輭,同至湖上,仍住俞楼。届期躬送山丘,永安窀穸,吾即生圹营于夫人之左,同穴之期,当不远矣。日前,曾梦与夫人同在一处,外面风声猎猎,而居处甚暧,有吾篆书小额,曰“温爱世界”,斯何地也?岂即预示我墓隧中风景乎?苏寓大小平安,勿念。西南隅隙地,已造屋三间,屋外竹帘茅舍,亦楚楚有致,俟落成后,夫人可来,与吾梦中同往观之。

标签:三七 | 浏览数(2458) | 评论数(0) | 2005-11-21
东北话  

东北话2005-7-2 9:50:00

 作者: 三七

  辽西某县有个叫叨尔磴的地方。叨尔磴人的口音,便在当地,也被认为特别“侉”的。但他们自己觉得——那一带流传的一个笑话说——“我们叨尔磴人就是‘二’字说不好;要是‘二’字说好了,就是北京话了”。

  其实他们说的蛮有道理。要解释这一点,得讲上些枯燥的话:老早的时候,北京和东北人讲的都是幽燕话,金辽元三代,这里和中原多少有些隔离,在女真话、契丹话和蒙古话的影响下,方言相对独立地发展,那时辽东话和大都话的区别,只是前者受女真话影响大些,后者受蒙古话影响大些。河北、山东人第一次大批闯关东发生在元明之际,这一期的东北方言里面,就增加了山东话的成分;而北京在明朝成了都城,外地来做官的,开店铺的,当兵的,打工的,把各自的方言带到北京,特别是山西话,安徽话和南京官话,影响至今还有痕迹,明朝这时的北京话,就和东北话有些不一样了。等到了清朝,几十万旗人进北京,又带来了辽沈话,慢慢和原来的明朝北京话融合,形成了今天的京腔。所以东北话和北京话没法儿不像。在方言学上,它们是亲兄弟。

  现在东北话和北京话不一样的地方,有一些是东北话保留着过去的一些读音,比如东北人念“学”为XIAO,就是过去的幽燕音,北京人后来念XUE了,是受南方话的影响,东北人念“荣”为YONG,听着很侉,但也是古音(在音韵学上,“荣”是“喻母字”,本来就是这么念的);有些则是受了满族话的影响,东北人“大舌头”,有些地方没有日母字,念成零声母,又只有“资雌思”没有“知蚩诗”,都是满语影响所赐。至于大连半岛的人把“知蚩诗”念成“基欺希”,那是在说胶东话,不算严格意义上的东北话了。

  在音调上,东北话在我这没接受过语音学训练的耳朵听来,弯儿有点复杂,特别是辽宁的一些地方,拐呀拐的,差一点就差挺多。比如在岫岩,“大爷”的“大”字重读时,指父亲的哥哥,这和我们的用法一样,“爷”字重读时,则指爷爷的哥哥:发音上一点点的不同,就差出一辈去。东北话——特别是开原以南的辽沈话——的另一个特点是二声特别多(这一特点大概和冀东话有些关系)。有一回,曹雪芹的爷爷曹寅患了疟疾,别人代他上折子求皇上赐药。康熙的批示上有这么一句话:“(金鸡纳霜)连吃二服,可以出根。”“出根”该是“除根”,皇帝写错字了,这可得起个哄,看来当领导的受写错别字,自古皆然。但为什么会误“出”为“除”呢?一到沈阳就明白了,沈阳话里“出”就是念二声的,康熙的汉话是小时候和汉军旗人学的,学的本就是沈阳话。

  可惜电视剧里的康熙说一口广播学院式的标准音,一点也不动听。要是我来拍清宫戏,就让里边的人都操东北大腔,说不定更畅销些。头几年辽宁人演的“小品”戏流行,东北话已为广大关里人所熟悉。有两个招牌词,一个是“埋汰”,一个是“砢磣”。其实“砢磣”是北方的老词儿,元杂剧里就有的,不好算东北特色,而“埋汰”是从满语里来的。东北话语词方面的一大特点,就是有许多满语成分。说个最普通的例子,“挺”好的“挺”,人人都用的,又有谁会注意它是从满语里来的呢?在语法上的满语影响之一,则有谓语后置,关里人说的“你看不看”,东北人会说“你看不”,《红楼梦》里的“将来只怕比这更奇怪的笑话儿还有呢”,都是例子。

  字数限制要到了。最后在一个方面(游戏)再举数例:

  《红楼梦》里写怡红院的丫头在炕上“抓(chua,三声)子”,这个游戏东北叫“抓嘎拉哈”,我小的时候玩过的。“嘎拉哈”是什么东西?这是满语,指动物腿上的距骨(据说这种游戏和萨满教的某种仪式有关)。读 chua 的“抓”在东北话里也指把散落的东西弄起来,如猪吃食的动作,也可以叫“抓”。我曾听北镇的一位老人家讲,当年张作霖发迹回乡,把银钱往地上一洒,意气风发地叫:“小子们抓吧!”用是就是这个“抓”字。

  又如捉迷藏为什么叫“藏猫儿”?原来,“猫”也是满语词,意思是树丛。东北没有那么多房子犄角儿,孩子要藏起来,自然是藏在树丛里。至于有人论证北京话里的“猫腻儿”也是同一来源,我有些存疑,因为《金瓶梅》里出现过“猫儿头”,意思和现今的“猫腻儿”一样,似乎在暗示这个词是从山东那边来的。

  还有一种红色的浆果,学名大概是酸浆草,东北孩子取其熟透时,捻弄软了,吸出里边的果肉,使剩一空壳,在嘴里“嘬响儿”,是一个季节的玩具。(但一般只有女孩儿才有这样的耐心,我就不行,只会吃。)东北叫它“红姑娘儿”(“娘”重读,三声),也简称“姑娘儿”。“红姑娘儿”早先北京也有的,清朝的纳兰性德还给它写过诗呢。小说《儿女英雄传》里的瘦和尚捋胳臂挽袖子,要打十三妹个“败火的红姑娘儿模样”,指的不是姑娘小姐之姑娘,而就是这玩艺儿。

标签:三七 | 浏览数(3473) | 评论数(1) | 2005-11-21
齐步走  

齐步走2005-7-2 9:47:00三七(老邱)文

   说过扎堆儿,再说走操。

   咱们中国人所可以屺立于世界民族之林者,有一样就是走得“齐”。这些年“争奥”,一个原因就是看着鬼子们办的开幕表演生气,那叫什么呀,乱营营的,连北朝鲜都不如。中国人最拿手的是团体操,要抬手都抬九十度,要伸腿都伸七十公分,一点私心也没有,而且在外国人眼里,连长相也都一样。

   其实外国人到一起也挺齐的,只是不如中国之齐。其实中国也不仅是走操,要死要活都讲究一个齐字,要站起来一齐站起来,要挨饿一齐挨饿,等到“事业有成”,也一齐胖起来,一齐在胖胳臂底下夹个一样黑的小皮包。……这又扯得远了,还是回到走操的事儿。上周末儿子参加“少儿体操比赛”,幼儿园的老师强迫我去看,这一看可是非常佩服。我这儿子,平时如果我让他抬抬右手,他肯定会抬左脚的,可那天一个滚儿也没打,中规中矩。下来后我便向老师请教,她说,也没什么特别的法子,一站到队伍里,自然就齐了。

   想起我最后一次走操,是在某年国庆大典时,大学里组织的仪仗队。我之参加,一是个子高被人挑中,二是想骗点香肠汽水吃一吃,三是据说可以有资格看焰火,——其实还是闲的慌。训练时我爱捣乱,但教官却不把我开除,因为我走得“齐”,其实我也不想走得齐,只是莫名其妙地被哨子影响。——要想走得齐,不用故意,要想走不齐,倒得费点力,这个可真是奇哉怪也的事情,但当时并没有想这里面的道理。教官看几个人的长头发不顺眼,快到预演时,便请我们剪短,我去剃了个光头,非常之亮,教官这回可没办法了,他总不能再给我栽回去。我看他有点想让所有人都剃光头,但涉及面太广,终于没有说出口来。国庆那天,在路上我还琢磨怎么捣一点乱,到了上场的时候,却身不由己,自动地“齐”了起来,岂止自己齐,还小声吆喝,“某某你上来点”,“某某你往右看”,——如鬼附体,好几年里我都不好意思再自称是“个人主义者”。

   要想知道全部的道理,还得换一个位置来看。上中学时我常常“喊队”,站在队伍外面,“立场”完全不同,非得什么都“齐”,眼睛才舒服。有个同学耳朵特别大,我看着心里那个别扭啊,真想操把剪子给他修修边儿。要是有谁顺了拐,我能给气得发疯。《二十二条军规》里有个家伙,把仪仗兵用铁丝给串了起来,——只要你站在队伍外面,你就会觉得他有道理。

   中国外到建筑,里到礼法什么的,据说讲究“均衡”、“和谐”、“对称”……其实就是一个“齐”字。还有一个口号,叫“看齐”,那是喊给咱们列在队里面的人听的。看不齐的怎么办?上街看看那些灌木去,都给修得整整齐齐,美其名曰“园艺”。——园艺,园艺,园你大爷个头!

标签:三七 | 浏览数(2302) | 评论数(0) | 2005-11-21
人民日记  

人民日记2005-7-2 9:48:00

三七(老邱)文
   
   X年X月X日 我从今天起开始记人民日记。
   因为他们说,我是人民了。
   
   X年X月X日 我有仆人了。
   
   在火星国,人民是唯一的剥削阶级。我们有很多仆人。他们十分恭谨,对我们从来不直呼其名,总是叫“群众”,大致相当于地球上的“老爷”、“太大”之类。
   
   X年X月X日
   
   政府宣布土地归人民所有。我用我自己的土地换了全国的土地,并由仆人代管。我觉得我是发财了。
   
   X年X月X日
   
   政府号召人民减膳。我开始每天少喝一碗粥。我的驴子改为两天反刍一次。
   
   X年X月X日
   
   政府宣布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了。所以我的生活水平也提高了。每天少喝两碗粥。驴子三天反刍一次。
   
   X年X月X日
   
   我的驴子因为嗓音宏亮,被征用去喊“人民万岁”。
   
   X年X月X日
   
   我在电视上见到我的代表了。我以前没见过他。也不知道他有这么胖。
   
   X年X月X日
   
   政府宣布人民可以当家。我去问了一下。没有我。很多人去问。也没有他们。
   
   X年X月X日
   
   在街上接受人民记者采访。说话。旁边的人骂我,有个家伙还踢了我一脚。他们人很多。我跑。晚上看电视。有我。但不说“我说”,而是说“多数群众认为”。十二点。邻居砸我的玻璃。
   
   X年X月X日
   
   又在街上遇到采访。买不起玻璃。说得和别人一样。旁边的人赞扬我,有个家伙还亲了我一下。他们人很多。我不跑。晚上看电视。有我。但不说“我说”,而是说“也有少数人认为”。我想他们是弄错了。十二点。邻居修我的玻璃。
   
   X年X月X日
   
   去电视台请求更正。告诉他们我是人民。接待我的仆人顿时显得快活极了。他把我介绍给屋子所有的人。大家都围了上来,有的和我握手,有的笑。其中一个家伙当场笑倒在地,成了个尸首。我有点不安。来了个熟人。以前他是大学里人民创造历史系的教授,不知做了什么坏事,给贬为仆人了。他告诉我,白马非马,所以我不是人民。我不懂。我问他我是谁。
   “你别有用心吗?”他问我。
   我想了一想。没有。
   “那你也就是极个别人而已。”
   他继续安慰我说,不要紧,还属于人民内部矛盾。
   
   X年X月X日
   
   算了一夜。又去电视台。请一千个人和我同去。前教授说,我进步了,已经是极少数人了。我做了一下除法。他说得对。
   
   X年X月X日
   
   一万个人和我同去电视台。很高兴。我现在已经是少数人了。
   
   X年X月X日
   
   一百万人和我同去电视台。很高兴。我现在已经是暴徒了。
   
   X年X月X日
   
   和我一起来的人都吓跑了。有的还撞上了坦克,结果出了车祸。很不高兴。我没跑成。
   
   X年X月X日
   
   搬到监狱住。同室的人样子很凶。但他们听说我是暴徒,吓得更厉害。他们让我睡最好的铺,给我打洗脸水。我决定在这儿住下去了。 在我做人民的时候,没人对我这么好过。
   人民日记到此结束。

标签:三七 | 浏览数(2372) | 评论数(0) | 2005-11-21
我为什么不喜欢狗  

我为什么不喜欢狗2005-7-2 9:48:00三七 (老邱)文

   有人把我派作鲁迅一党,我说非也,鲁迅是不喜欢猫的,而我不但喜欢猫,而且只因为狗与猫作对,就把狗恨恨不已。我的不喜欢狗,很多朋友都知道,一同去乡下玩时,常有人叫道,那里有只狗呀!便是想挑拨我去和狗打架。城里的狗都不是好欺负的,因为每条狗都领着一个人,高低惹不起,只好偶尔去饭馆吃顿狗肉,用力地嚼,聊抒快意。狗的样子我也不喜欢,小时候在山里见过一只狼,以为是狗,不知道害怕,现在想来,很是对不起,因为狼的脖子和尾巴明明是粗硬的,而进化为狗之后,都细软起来,以便摇头摆尾,哪里还有一点狼的样子。

   尤不喜的是乖而顺之的狗脾气。当然,这种脾气,也是人教给的,而且教学相长,人再重新从狗身上学过来,动不动就“上怀犬马恩”,眼眶还会湿。不知道早先狗是怎么被改造过来的,现在店里卖的狗粮,至少是小康水平,但想当初,“五十者衣帛食肉”,轮到狗头上,恐怕只剩下猪狗不食其余的东西,较之狼在山林里的伙食,远有不如,不过,毕竟是一份安稳饭,头顶上“嗟”的一声,面前就有吃的,在改造好的狗看来,已经是福气。明人陶宗仪的《辍耕录》里面讲,驿站里拉车的狗,口粮有“狗分例”,要是被人克减了,它们就会反啮其主。这样的狗脾气倒挺讨人喜欢,不过我所听到见到的,全是克己奉主的故事,甚至有自愿饿死,以成狗节的。所以陶宗仪多半是在瞎编,别的不说,居然要“辍耕”,可见就不是什么良民。

   现代人满耳是汽车喇叭声,所以做起诗来,不再说什么“无使尨也吠”,而是慨叹闻不到鸡犬之声了。但我对狗叫有两种意见,第一是一犬吠形,百犬吠声,自己明明长着一双狗眼,却不用,偏偏听别狗的。我有几次夜间进到乡村,一点坏事也没做,村里的人也没说什么,忽然之间,就有上百只狗在黑暗里大叫不已。其实它们也只是瞎叫叫而已,互为声援,以壮声色,并不知道在叫什么。蜀犬吠日,粤犬吠雪,总还有点由头,像这样不明不白地以天下为狗任,实在是只有“狗脚朕”们才喜欢听。我并不是反对狗叫,狗不叫,性乃迁;但西谚云:“无论大狗小狗,都应该有自己的吠声。”

   第二种意见是狗只讲恩属,不论是非,所谓桀犬吠尧是也。最坏的人,也可以有最好的狗,因为这“最好”者,标准只在于“吠非其主”。人有人道,狗有狗德,人被别人的狗咬死了,人们并不觉得那狗有什么不是。这虽然是犬监主义,未始也不是更多的人的立场。据说最好的狗,对主人最柔媚,永远夹着尾巴做狗,对不是主子的人毫无情面,不管高矮胖瘦,黑白妍蚩,一概作势欲啮。假如这世上只有一个人,那还好办,但并不是这样,而且养狗的人也很多,走在这些人之间,犬牙交错,我们实在不知道是该怕人,还是怕狗。

   喜欢狗的形貌,不妨算是人情之常,我不敢非议;喜欢狗德,在我看来,就有点不正常。在中国,“狗”是骂人的话,可见爱狗的人,对狗也是看不起的,至于赫胥黎声称愿意做达尔文的斗犬,齐白石有一方印上刻着“青藤门下走狗”,不过是比方而已。而我们爱猫的人就不是这样,以“猫”字加于人,我并不觉得可恼,但也并不宣称要做猫。爱狗的人经常对我宣讲狗的种种用途,狗宝狗皮,引车救人之类,我同意,不过谁要是说这些事只有狗才能办,那我是说什么也不信。

   临难狗免的事是没有的,倒霉的总先是狗;犬吠云中我也没听到过,呜咽一声地死掉,倒是见过几次。所以若说“恨”狗,是不确的,其实只是“怒目主义”,憎厌而已。至于吃狗肉,因为它们毕竟是狗,不是人,人肉我是不吃的。而狗咬人,据说已经不是新闻了。

标签:三七 | 浏览数(2825) | 评论数(0) | 2005-11-2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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