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评论:推荐文章:魏文华公民永垂不朽! 
  主题:[社会记录] | 标签:随笔,社会事件 | 浏览数(663) | 评论数(1) | 02-02 13:44

原 文章:推荐文章:魏文华公民永垂不朽!

 

以前听闻觉得远华的那个红楼主人赖昌星是个大混蛋,大走私罪犯;后来看到了更多,多吃了两粒米,才觉得自己很肤浅,很无知,他是大走私贩是真的,大混蛋也未必,那个时代不是他一个干这个,一群人包括--!只是姓赖做的大了,俗话说更吃得开,或者说有的人看着眼热了,他成为倒霉蛋也是必然,从法律上来说他有罪---

只是说有的时候要查的时候,就有罪,不查的时候,一大批人在做有罪的事情,没人管或者该管的人也默许,时间久了,就可能认为这“没事”就像要票不要票,个人所得税等等。你说这个该管的人不知道吗?那是屁话!

只不过是自己有钱花,就懒得管了,发展经济嘛!“有事”的时候,原来的睡眼都变成了鸡蛋眼,原来的热情都变得陌生,有事的是谁?要么是从这个群体里抓只鸡宰,也有可能抓个猴子---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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评论:

  Jabeck  02-02 14:46 评论  

啊,有点愤的说 - -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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