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支票通用|-好消息 
 标签:财经,收藏,网络 | 浏览数(927) | 评论数(2) | 2007-04-12
今天看电视新闻,才晓得支票通用了 ,不再局限于以前的同城使用!上网google了 下,才发现“人民银行12月18日宣布,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(CIS)在北京、天津、上海、广东、河北、深圳等六省(市)即日起试 点运行。这意味着,从18日起,这六省(市)之间企事业单位和居民个人签发的支票可以互相通用。央行同时宣布,将于2007年6月底前完成这一系统在全国 的建设推广,届时支票将可在全国范围内通用。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,支票全国通用后,出票人签发的支票凭证不变,支票的提示付款期仍为10天,但为防范支付风险,异地使用支票的金额上限为50万元。
今天看的是 快讯,只听了 尾巴,不晓得现在是不是已经达到全国范围内通用?收藏下
http://www.i170.com/Article/62840/trackback

评论:

  Kyde  2007-04-13 评论  

Aimo是不是给俺写张支票, 让我在深圳测试一下看看, 是不是能用?

  aimo  2007-04-13 评论  

升级vip时,就写支票,紧跟时代潮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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