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司电脑及网络使用管理办法里面有几条:
1、未经运营管理部批准,在上班时间使用P2P或下载软件或带ARP欺骗功能的程序,一次捐献xx元;
2、未经运营管理部批准,使用公司网络进行漏洞扫描和安全性检测工作,一次捐献xx元;
3、电脑使用Administrator帐号作为主登陆帐号,或者任意口令为空密码或弱密码,一次捐献xx元;
4、未安装超级巡警,一次捐献xx元;
5、离开电脑并且没有锁屏,一次捐献xx元;
6、电脑感染病毒,未造成恶劣影响,一次捐献xx元;
7、电脑感染病毒,并造成恶劣影响(例如:发送给客户的文件带毒、导致公司网络中断等),一次捐献xx元。
每次有人“捐献”,公司也同时提供相等金额款项,放到公共活动基金里,在大伙儿活动时,可以使用。
执行近一个月,有俩犯事的:
1、月结
这个规矩出来的第一天,WS就中招了,CL问他:你准备怎么付这个钱?
WS说:月结吧。
大伙都汗,看来WS对大家的活动很热心啊
2、保留证据
下午和mrcool在公司,突然想起要打个电话,拿了手机就往会议室走。
十分钟左右打完电话,回到座位上,那厮一脸坏笑,指着俺的电脑说:没锁屏……
晚饭的时候,他又很得意的补充:你这电话打得比较长啊,我又不知道你屏保设的多长时间,所以只好隔一两分钟晃一下你的鼠标,要保留证据啊……
我倒……